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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干部人才赴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挂职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6-12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 

  关于选派干部人才赴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挂职的通知

  

各院(部)、机关、后勤党委,产业党总支: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,2018年教育部直属系统继续选派干部人才到滇西地区挂职。根据上级安排,我校选派干部人才赴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挂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挂职岗位

  挂职岗位1: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副县长(1名)

  挂职岗位2: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驻村第一书记(1名)

  二、人选条件

  1.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综合素质高;

  2.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,顾全大局,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;

  3.医学部正式在职职工,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;

  4.挂职担任弥渡县副县长的,一般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;在校干部、教师均可报名挂职担任弥渡县驻村第一书记。

  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。

  三、挂职时间

  挂职干部计划于6月下旬派出。大理州弥渡县为国家定点扶贫县,干部挂职时间至少为2年。

  四、挂职期间相关事项

  1.在弥渡工作期间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由北京大学与挂职地共同管理,以当地各级党委管理为主。

  2.关于待遇等有关事宜,按照《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赴滇西边境山区挂职干部管理和待遇问题的通知》(教人司〔2013〕237号)执行。挂职期间,校发工资(含津贴)照常发放,在办理职级晋升、竞岗调资、职称评定、住房、医疗、津贴、福利等方面与学校在岗干部享受同等待遇。

  3.赴弥渡县挂职时间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,视为具有一个同一级岗位的任职经历。对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,在干部使用时优先考虑。

  五、选派程序

  1.选派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
  2.各单位可以根据干部培养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需要,向医学部党委推荐人选。每个单位推荐一名人选,填写《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推荐表(组织推荐用)》(见附件1),其中“所在单位意见”栏需注明推荐的挂职岗位。

  3.有意参加挂职锻炼的人员,也可以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基础上,填写《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自荐表(个人自荐用)》(见附件2),其中“工作业绩及自荐理由”栏需注明自荐的挂职岗位。

  4.2018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的推荐表和自荐表(签字、盖章)报送至医学部亚洲365,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(zzbgb@bjmu.edu.cn)。

  5.医学部亚洲365将推荐人选报医学部党委研究讨论后,报北京大学,将有关人员推荐云南省弥渡县,双方协商确定各项事宜后再行派出。

  六、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张永明

  地 址:医学部行政1号楼534室

  联系电话:82801565

  

  附件:

  1.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推荐表(组织推荐用)

  2.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自荐表(个人自荐用)

  

  

  

  

  北京大学医学部亚洲365

2018年6月11日


相关附件
  • 附件1: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推荐表(组织推荐用).docx
  • 附件2:北京大学医学部挂职干部自荐表(个人自荐用)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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